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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专区

  一、所反映的问题应属于党风政风范围,具体包括:
  (一)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发表言论或组织参与活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重大方针政策的;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的;组织参与利用宗教活动、民族关系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制造、传播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二)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有关问题;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国内);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领导干部住房以权谋私;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津贴补贴违规问题;私设小金库。
  (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等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领域存在的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违纪问题;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集体土地补偿费等土地征收领域违纪问题;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粮食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草)补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供养补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惠农领域违纪问题;基层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其他严重贪腐问题。 |
  1.举报投诉时请正确选择问题类别,详细反映问题事实及线索,以便于受理核查;
  2.不属于上述范围的问题,请到集安纪检监察网"我要举报举报箱"进行举报。
  二、当事人应自己举报投诉,便于受理单位更快捷有效地办理投诉举报事项
  
三、当事人应实名举报投诉,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投诉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四、投诉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举报投诉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

    举报电话:0435-622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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