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十一“双节”临近,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持续立足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现将廉洁过节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红线,坚决做到“十严禁”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十严禁”: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果品、名烟、名酒、名贵特产等礼品;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3.严禁公款旅游、安排或接受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4.严禁违规使用公车;5.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或电子红包等;6.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在节日及大型活动期间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或其他福利;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8.严禁向景点管理单位索要景点门票;9.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10.严禁利用单位食堂公款吃喝及聚会宴请、转嫁报销其他费用、虚报支出套现。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抓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特别是要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松动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以上率下,通过会议、谈话、提醒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 履行监督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结合当前防控工作形势,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任务部署要求,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的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遵守防控规定,加强示范表率,为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四、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问题
中秋、国庆节期间,市纪委监委将通过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廉洁过节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严查快办,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及时予以曝光。举报电话:0435-12388
请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组织好学习、宣传、提醒工作,确保廉洁过节,并将廉洁过“中秋”及“国庆”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9月24日、10月10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政务中心503室),联系电话:6227136。
中共集安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