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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集安市委第十二轮巡察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整改情况通报

2021-12-23 11:05:39   来源:集安市委巡察办  分享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729日至818日,市委派出1个巡察组,对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1923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视巡察有关要求,现将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一、关于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问题。

1. 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委政法委对《平安经》事件的整改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平安经》事件,组织班子成员、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深化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集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议题”制度》。

2. 关于“理论学习不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十九大及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3次,并进行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增强干警政治理论知识学习效果。常态化运用好“e支部”“学习强国”等APP平台进行线上学习,缓解工学矛盾,促使党员干部把政治理论学习做为一种常态化,时时学、常常学,全面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能。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设,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2次,组织干警观看弘扬时代主旋律影片《秀美人生》,传导正能量,开展肃清流毒专题督查检查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深化干警意识形态安全意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党组会研究制定《集安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七项制度》和《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规定》,强化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增强检察人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维护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问题。

1. 关于“学风文风不实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干警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报告,坚决杜绝应付交差现象。召开支委会对《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责任制》进行修订,为落实好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奠定基础。

2. 关于“为民为企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足检察职能,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共有15人次法治副校长到各学校进行授课,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全面推进“5+10”护企安商行动,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法律咨询窗口,开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为企业家寻求法律咨询、权利救济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成立“检企联络员”队伍,与对接企业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主动开展各类“面对面、事对事”及时急需的法律服务;邀请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及博士,深入包保的集安市鸭江谷酒庄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倾听企业对检察机关的司法需求。

3. 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三个规定”“一个办法”和《集安市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督促检查制度》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向干警发放学习资料、召开全员学习大会和部务学习会、拍摄《有人“探案”怎么办?一起来听“三句半”》宣传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本院填报“三个规定”数据情况等,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

4.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报销时要附好相关文件和发票,对于超限额使用大额现金问题不允许再发生,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完善票据报销手续,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问题。

1. 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建工作,组织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召开组织生活会质量,严肃组织生活纪律,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规范评议党员、党员管理制度。

2. 关于“执行党内规章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支委(扩大)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制度,确保支部换届选举、党员管理等工作规范、标准。

3. 关于“员额检察官队伍梯次结构不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员额检察官队伍梯队建设,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每季度对检察官办案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计分汇总,年终计算检察官业绩考评得分并提出考评等次意见,检察官业绩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退出检察官员额转任检察辅助或行政人员;鼓励年轻干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员额检察官队伍建设储备力量;完善检察官队伍管理,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研究制定《集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试行)》。

4. 关于“文书档案制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力推荐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共有13名优秀中青年干部推荐到组织部进行备案,为检察队伍储备了后备力量。政治部组织部务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提升干警业务素能。规范员额检察官、法警、综合类管理公务员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类公务员职务晋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制作干部考察文书档案。 

5.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梳理并精准查找风险点,制定《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本院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全院7个部门填写了《2021年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廉政风险分析表》,39名干警填写了《2021年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岗位廉政风险分析表》,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运行,形成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循环机制;将2020年和2021年党组制发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提醒函》内容发给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自行进行学习、掌握,9月末填报《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提醒函》33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6235788;邮政信箱: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集安市建设街1329号);邮政编码:134299

 

                              中共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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