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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通化市委第十一轮巡察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的整改情况通报

2022-1-19 10:47:19   来源:市委巡察办  分享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420日至62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进行了巡察。9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一、关于紧盯党组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方面的问题。

1. 关于“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方面与本职工作结合不紧密,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的功夫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学习制度》;按照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交流会议;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抄袭行为;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指示精神,并召开专题研讨会,促使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

2. 关于“谋划推进为农、务农、姓农工作方面不到位,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做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基层调研,了解农民需求,积极谋划项目,并将供销社惠农服务驿站项目纳入系统项目库;整合优质资源,搭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拓宽了服务领域;通过微信群的方式,组织村级电商网点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电商技能培训、业务指导和经验分享;鼓励各基层网点开展代收、代发、代办业务。

3. 关于“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研究谋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方面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协调企业、专业合作社吸纳农民就业,带动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协调农资经营企业,为农民提供赊购服务;开展供销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制定《集安市供销社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4. 关于“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会”制度》,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制定《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会”方案》,界定社员身份,确定参会范围;按照省、市社要求及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二、关于紧盯党组发挥政治功能,聚焦主责主业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方面的问题。

1.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传达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掌握政策动向;开展基层社资产调研,形成《基层社清产核资调研报告》,并对当前基层社情况提出发展指导意见;与集安市农业银行初步达成共识,为下一步打开合作金融工作做好铺垫。

2. 关于“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不多,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形式较少,服务农业生产手段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配合省供销电商公司确定下一步工作方向;依托已连接的村级网点,开展便民服务;利用供销网络优势,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载体,开展促销活动;开展土地托管调研,制定《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土地托管工作实施方案》。

3. 关于“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业推广机构和龙头企业合作较少,没有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争取涉农部门技术支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引导入社企业、优质合作社与农户开展订单种植合作;成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工作小组,后续工作按法定程序正在稳步推进中。

4. 关于“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了调查组对市联社房产的动迁补偿协议及基层社的债务债权情况进行了梳理,已收集完成凭证、票据等基本材料,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相关法律问题已向法律部门征求意见;核实基层社账目和固定资产;制定下发《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督促基层社积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5. 关于“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谋划申报惠农社会化服务驿站项目,对供销社资产进行改造优化;与集安市交通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集安市深入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增加了基层社的服务内容,提升了基层社的服务能力。

6. 关于“对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的问题长期搁置不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了集安市联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梳理和甄别出账目清楚的欠款,经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了解决;对于账目不清晰、仅有证人证言的,已通过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加以解决;制定了《集安市社属企业、基层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

三、关于紧盯供销合作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定期组织集体学习会议;认真落实了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廉政警示谈心谈话等制度。

2. 关于“没有针对本单位出现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会一课”制度》《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制度》;针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等问题,已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健全完善《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工作会议,深刻剖析身边典型案例和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例,达到警示教育常态化。

3. 关于“存在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制度》,健全《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管理制度》《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出管理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超过3000元支出,需经党组会研究并在单位内公开后予以执行。

4. 关于“对基层供销合作社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基层社现有资产进行重新登记,建立台账;指导基层社建立了《集安市社属企业、基层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基层社强化提升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基层社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规范记账。

5. 关于“违规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了违规资金清收小组,并查阅了相关账目,核实资金去向,已对违规挪用的专项资金组织第一轮清退;建立《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强化党组对项目申报工作的审核把关,特别重大项目需提请社员代表大会,集体研究讨论后决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6. 关于“违规占用下属企业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企业已停止运营多年,账目无法调整,占用的企业资金拟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7. 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原有三个破产企业党支部予以撤销,新组建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集安市供销企改党支部,将原破产企业党员全部纳入其中进行管理。

8. 关于“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充分发挥监事会业务监督和机关党支部纪检监督作用,及时向集安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征求纪检组的意见,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各项规定。

四、关于紧盯供销合作社系统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方面的问题。

1. 关于“挪用项目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了违规资金清收工作小组,对乱发的奖金进行梳理甄别;已组织对相关人员下发清缴通知单,对违规发放的奖金进行清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2. 关于“违规为身边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了违规资金清收工作小组,并对相关人员下发清缴通知单,对违规发放的工资进行清收。

3. 关于“未落实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了《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按照供销改革相关文件要求,正在组织对产权清晰的资产,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划拨。

4. 关于“参股经营项目未按照协议履行管理职责并取得利润分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两家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将评估结果报上级有关部门分析研判,按照指导意见,推进相关工作。

5. 关于“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项清查,对违规多报销市内交通费进行收回;建立健全了《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差旅费管理办法》《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务卡管理制度》。

五、关于紧盯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等整改情况方面的问题。

1. 关于“在2012年专项审计中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调查组,积极调查,理清债权债务;建立健全《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出管理制度》等10项财务管理制度;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挪用专项资金进行甄别,其中针对发放奖金,资金清收小组已下发清缴通知单,积极对违规发放的奖金进行清收。

2. 关于“在2018年专项审计中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向集安市审计局交纳罚款,并将引以为戒,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6223077;邮政信箱:吉林省集安市解放北街1-7号;邮编:134200   

 

               中共集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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