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今年以来,集安市委巡察办注重在压实责任、信息收集、业务培训方面下功夫,力争做细、做实、做足巡察前准备工作,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奠定基础。
注重谈心谈话到位。为压紧压实巡察组组长负责制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巡察组进驻前,巡察办主任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进行集体谈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调整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新调整的“一把手”开展谈话,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督促其传好整改“接力棒”。今年以来,共计与巡察组组长开展巡前谈话4人次,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12人次,与被巡察单位新调整“一把手”谈话2人次。
注重信息收集到位。“带题巡察”才能实现提质增效,巡察办通过“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向市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市委组织部等9个部门征求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近年来的信访举报、问题查处以及审计报告等相关情况;梳理被巡察党组织上轮巡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报告以及与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相关的政策法规,形成政策清单、职责清单、信息清单下发至各巡察组,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备足“粮草弹药”。同时,巡察办协调市纪委监委党风室、市审计局与各巡察组召开巡前对接会,当面通报“活情况”,帮助巡察组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整体情况。今年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共选派15人参加巡察工作,提供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情况10份,问题线索查办情况125件,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46份,“三定”方案9份,通报“活情况”3次。
注重业务培训到位。巡察办坚持“凡巡必训”的原则,围绕巡察监督重点,采取“大班+小班”的培训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依托通化市委巡察办组织开展“大班”集中培训,在巡察工作流程、报告撰写、个别谈话等方面为巡察组全体干部“充电蓄能”。同时,针对问题线索挖掘、意识形态专项检查、信息系统录入等方面组织开展“小班”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巡察干部业务能力,为顺利开展巡察工作奠定基础。今年以来,共计组织开展金纪三期单机系统专题培训2次,共计23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