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现提醒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等年货节礼;
三、严禁公款旅游、安排或接受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五、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或电子红包等;
六、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在节日及大型活动期间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或其他福利;
七、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八、严禁向景点管理单位索要景点门票;
九、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十、严禁利用单位食堂公款吃喝及聚会宴请、转嫁报销其他费用、虚报支出套现。
节日期间,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快查快办,对屡查不改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