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粽叶悠悠香,廉洁提醒声声响。端午节将至,集安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倡导勤俭节约,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共同营造文明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自觉做到“八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财物。
2.严禁违规吃喝:不得在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场所违规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3.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和福利,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实物等。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使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不得用公款报销私车产生的费用,不得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不得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采取“只收礼不办席”等方式变相操办。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的宴请活动。
8.严禁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