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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纪委全会工作报告

2020-6-30 14:38:52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分享至:  


严格履职尽责 忠诚务实担当
推动新时代集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于学波同志在中共集安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集安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及上级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李东友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立足主责主业,聚焦中心任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强化深学细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加强学思践悟。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变化,确保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2018年,共召开3次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宣传解读等多种方式,努力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践行“两个维护”。把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时刻印在心里、握在手中、扛在肩上,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三大攻坚战”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査,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先后开展了扶贫、环保等3次专项监督检查,有力保证了党中央政令在基层得到执行。
   (二)对表上级要求,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深化转隶融合。坚持把监察体制改革作为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先行政治任务,全面完成人员转隶和监委组建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解决一个一个具体问题,将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市委全力加大对改革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市政府办公楼5楼整体划归纪委监委使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1246平方米。通过机构调整,在市纪委市监委设立了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增设了4个纪检监察室。从检察院转隶了8名干部,注重干部情感归属,把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改革全程,努力推动隶属关系形式合并的“物理融合”转变为职能人员、工作深度统一的“化学融合”。2018年1月5日,集安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并启动运行。2018年7月,我市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通过通化市和省纪委监委评估验收。
  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纪委监委工作运行机制,市纪委市监委制定了《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程》等两个制度和12种调查措施文书模板;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积极探索实践非留置移送案件的有效途径,形成了“分析研判精准,扎实初核、安全防控、沟通衔接、程序保障跟上”的“一个精准,四个跟上”的做法,得到了通化市纪委市监委的肯定和推广。同时,编制了《留置案件移送法律手续及文书手册》等4个配套规范制度,保证了工作顺利运行。
  彰显改革效能。改革后,市委领导下的反腐败决策执行机制更加完善,全市监察对象由2040人增加到5331人,比原来增加了1.6倍,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市监委立案调查31件31人,其中非中共党员监察对象案件4件4人,推动公权力监督不留空白。市纪委市监委非留置移送案件比例较大,留置平均用时相比“两规”明显缩短,办案效率大为提升。 2018年,市监委移送司法机关16件16人,未采取留置措施11件11人,非留置移送案件占移送案件总数的68.8%。 
  (三)强化正风肃纪,推动全市作风建设良好开展
    加强廉洁宣传。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签定《提醒函》、发布提醒短信、提醒通告等形式进行廉洁提醒,并要求警示提醒下延一级,切实让各级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自律之弦。2018年,共签定各类《提醒函》3200余份、发送提醒短信7200余条,发布廉洁过节公告、通知14次。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打造“掌上纪检”,于9月份开通了“清风集安”微信公众号,使其成为集安市纪委市监委对外宣传的新窗口、党员干部学习的新平台、通报曝光警示教育的新渠道,全年发布各类信息315篇。
  规范完善制度。重新梳理了2015年1月至今的廉政新规,编制完成《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制度汇编》,并向全市各部门累计发放540余本;收集国家和我省近年来制定、出台的重要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20余个,编制了《涉农经济政策汇编》,累计发放500余册,深入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监督检查。“清明”“五一”期间,赴通化县开展纠正“四风”交叉检查,发现并上报问题线索2个,并采取多样检查方式,通过到各单位查阅记账凭证、到税务系统调阅发票存根、到中石油网点调阅公务用车油卡记录等方式,着力提升监督检查实效。2018年,共开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廉洁过节等各类监督检查30余次,检查旅游景点50余次、餐饮及住宿场所90余户,排查公车150余辆。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27件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件25人,组织处理2件2人,通报曝光18件18人,不断形成有力震慑,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巩固拓展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四)履行监督职责,凸显监督第一职能作用
  夯实监督基础。为精准记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洁痕迹”,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资料库,已建立健全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372份,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1份,并积极完成了230名干部的廉政意见审核和回复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派驻监督,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开展了我市部门底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党员干部数等基础情况统计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派驻工作方案,目前方案已经上报市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待通过后执行。
  强化巡察监督。全面修订了《中共集安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研究制定了《中共集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3个规范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巡察工作手册》和《巡察工作制度汇编》,为市委巡察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和遵循。扎实推进常规巡察全覆盖任务,全年共对43个单位开展了软环境专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24个;对8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发现共性问题38个,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彰显。同时,全力配合做好省委第二巡视组、通化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来集巡视巡察工作。
  压实“两个责任”。制发了《2018年度集安市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任务分解表》,并通过约谈提醒、检查考核、追责问责等方式,让各级领导干部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同时,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进行责任追究,曝光典型问题,让失责必被问,问责无死角。2018年,共约谈领导干部470余人次,并对22名落实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其中包括4名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
  用好“四种形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教育挽救的政治效果,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使整个“森林”的生态持续向好。2018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00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200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16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6人次,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总数的92.6%。
  (五)加强审查调查,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精准高效惩腐肃贪。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通过“强弱结合”“强强联合”“上下联动”“内外组合”等方式,县乡两级纪委上下联动,公安司法部门共同配合,最大程度整合优化办案力量。同时,积极选派10余名优秀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大要案以及赴辉南开展指定管辖案件的查办工作,赴域外开展工作时间分别超过8个月和4个月,展示了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的办案技能。2018年,全市共接受信访举报249件次,同比增长50%;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432件;全口径立案236件,同比增长8.2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0人,同比增长6.48%;“留置”案件8件8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6件16人。
  守牢安全文明办案底线。坚持依纪依规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加强谈话场所建设,指导14个乡(镇)街建立了标准谈话室;建立健全安全预案,研究制定了《集安市办案基地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5个子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与全市41个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签定了《办案安全责任书》,同时下发《审查调查提醒函》102份,切实做到时时预防提醒。特别是抓住办案前、中、后三个环节,实行谈话室使用申请备案制、“手递手”交接制和疏导减压反馈制,提高了办案安全性。2018年,共执行“手递手”交接手续423个,医生驻地值班6次,及时整理同步录音录像423份,开展办案安全自查2次。同时,加强陪护队建设,通过对28人的陪护队开展理论知识、陪护技能、现场模拟等方面训练,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并编制完成《看护工作手册(试行)》,促进了陪护队伍规范化管理。全年配合上级和参加本级各项陪护任务100余次,实现办案零违纪、安全零事故。
  (六)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打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重点、重心下移,将脱贫攻坚、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基层专项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8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通报2批7人。
  全面增强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将扫黑除恶列为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定期梳理和排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扫黑除恶联席协调会议,全面增强工作合力。2018年,向政法委移交疑似线索7件;政法委向市纪委市监委移交疑似线索20件,其中5件已经初核了结,1件直接了结,14件正在初核中;向公安机关移送疑似线索1件;公安机关向市纪委市监委移送线索3件,其中1件初核,1件立案,1件结案。发现有1件涉及公职人员涉恶案件,已对其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了组织处理。
  (七)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提高政治站位,建立思想先进队伍。旗帜鲜明讲政治,努力在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上做表率。以作风大整顿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分析,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全委分组开展了20个专题调研,共查摆整改问题158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主题党日、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2018年,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自查整改,讲党课11次,开展专题研讨9次,查找和整改问题42个,开展“重走抗联路”“缅怀革命先烈”等主题实践活动10次。
  立足本职工作,打造能力过硬队伍。坚持倾心、倾情、倾责、倾力带好队伍,通过以案代训、结对帮扶、“交叉换岗”和“打捆式培训”等方式,全面培养懂业务、守规矩、善综合的复合型人才,让组织成为干部成长进步发展的坚强后盾,为纪检监察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人才和组织保障。2018年,共有3名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系统内有17个组织和个人获得通化市纪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表彰。
  加强日常自查,铸造干净担当队伍。加强干部精细化监管,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下发《提醒函》,组织观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力。坚持刀刃向内,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坚决防止“灯下黑”。2018年,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6件6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全市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减存遏增任务依然严峻;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意识还有不足,监督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时有发生;基层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问题还易发多发,对扫黑除恶,深挖细查“保护伞”问题线索摸排力度还不够,群众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腐败获得感和幸福感还不够充分;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集安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上级纪委监委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职责,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新时代集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全面实现集安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一)始终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重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做到时时事事处处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向核心看齐,时时事事处处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市具体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守初心使命。加大监督检査力度,推动整改提高,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同时注重建章立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用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履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久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抓住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努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有关要求在基层部署落地见效。严格执行问责制度,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失责失察失管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担当。
  (三)始终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有效释放改革效能。持续深化创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切实做到改革不停步,反腐不停歇。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把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落到实处。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有效监督,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派驻监督全覆盖部署要求,抓好纪委派驻(派出)机构组建、工作人员选配、制度机制建设等,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3月底前按时完成对我市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四)始终坚持做深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要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全面突出监督第一职责,以日常监督为重点,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带头纠“四风”、破旧俗、树新风,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坚决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通化市委以及集安市委具体规定要求,高度警惕和密切关注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整治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习惯、化风成俗。在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的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见精准、更为有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坚决杜绝“一函了之”,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坚决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五)始终坚持深化政治巡察,持续彰显政治巡察利剑作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实施意见,以及巡察工作约谈、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对我市《巡察工作手册》调整完善,切实提升《手册》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配合上级完成专项巡察工作任务的同时,稳步有序推进本级巡察工作,通过开展专项巡察、常规巡察、突击式巡察及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高质量完成我市扫黑除恶土地房屋征收专项巡察工作任务。创新思路举措,把巡察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意见,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六)始终坚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清除一切腐败分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重点、精准有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重点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明知故犯,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形成强大威慑。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各纪检监察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注重科学处置,严格线索管理,特别是要优先分办扶贫、民生、涉黑涉恶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上报一起。坚持依纪依规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完善和出台《集安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管理规定》《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集安市纪委监委办案安全沟通反馈机制》《集安市纪委监委办案安全心理疏导机制》等相关制度规范,切实把安全保障措施要求具体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实现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积极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案件协查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配合等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始终坚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聚焦扶贫、民生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领域,坚持紧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放、一以贯之抓严抓细抓实。要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小官大贪”“蝇贪微腐”、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失,分类解决、逐项推进。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失察失管的从严从重问责。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始终坚持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发挥党建工作政治核心把关定向作用。要带头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依托廉政讲坛、廉政微课堂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严格落实通化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三年规划》,推动干部作风实现更好更新转变。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视野,严把进人关口,加大干部交流,加强岗位锻炼,有序培养年轻干部。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要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持续创新完善传帮带、交流轮岗、专题研讨、以案代训等有效方式,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和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科技反腐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任务,适应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展示良好风貌,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体现组织温暖。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确保依纪依规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教育监督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做到有信必处、违纪必究、问责必严,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坚持以学促干、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扎实有序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实现新时代集安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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