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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0-12-18 11:17:59   来源:市纪委监委  分享至:  


  元旦临近,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杜绝“节日腐败”,现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集安市航运公司党支部书记崔哲根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6月至7月,集安市航运公司党支部书记崔哲根,违规占用公司公务用车(哈弗牌越野车、吉EDC519)供自己上下班使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崔哲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集安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所长秦少江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1月至8月,秦少江担任集安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违反相关规定,在无派出单位公函及接待清单的情况下,违规公务接待,列支公务招待费共计1.2605万元。2020年8月,秦少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案例,反映了少数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依然心存侥幸、以身试纪,在执行纪律规定方面还存在认识不清、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少数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教育不力、监管不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早打招呼、早做提醒、早立规矩,坚决防止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的发生。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造成本部门本单位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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