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查询:
2021年纪委全会工作报告

2021-3-24 16:59:19   来源:市纪委监委  分享至:  


持之以恒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推进集安绿色转型全面振兴
提供坚强保障

——于学波同志在中共集安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3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集安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及省、通化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市委常委会审议了这个报告。刚才,市委书记杨文慧同志作了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闻令而动、积极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落实“1133”工作思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中心任务,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向着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政治意识更加坚定
  聚焦巩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定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学政策、学讲话、学法律法规等内容,常委会成员带头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开展集中学习25期,有效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明确问题清单64份,查找并整改问题249个,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工作主动性、前瞻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坚定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严格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坚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到哪里,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市委“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开展“四不一乱”专项整治,有力推动“红色雷霆工程”深入实施,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清障助力,共立案查处有关问题36件36人。围绕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100条》,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开展营商环境专项调研,深入50余个企业和部门,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13条,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把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开展疫情防控督查31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2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起,以严明纪律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保障。
  扎实推进政治巡察深入开展。牢牢把握巡察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完成十五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向台上镇、麻线乡等8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4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办结10件。认真组织实施十五届集安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对公安局、财政局等11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全力配合省、通化市来集开展巡视巡察督导工作,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上级党委9轮巡视巡察反馈的256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件件都整改、事事有落实。
  (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基层治理持续深入
  深化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制发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县乡两级协调联动,组织15个督查组对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开展了两轮监督检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助力。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件2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通报曝光2件2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等工作要求,聚焦“六清”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全力“惩腐打伞”,按时完成存量线索和存量案件“双清零”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涉腐涉伞及失职失责问题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集中整治基层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紧盯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畅通群众办事“中梗阻”,从严查处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中的“蝇贪微腐”问题。聚焦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违规侵占耕地建房、窗口单位服务质效、人防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问题,严格问责问效,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6件3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件5人。
  (三)忠实履行监督首责,监督格局日趋完善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把监督挺在前面、融入日常、做到经常,推进监督常态化规范化。紧盯关键少数,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提醒谈话78人次。突出严实标准,开展廉政意见回复1187人次,严把选人用人关。立足重要节点,通过开展日常廉洁提醒、县乡两级联动、异地交叉互检、案件通报曝光等方式,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全年共签定《提醒函》1600余份、发送提醒短信9000余条,开展专项督查8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件3人。
  积极探索同级监督。开展省、通化市纪委部署给我市的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协助市委制发了同级监督实施办法,明确了5种监督方式和15种监督方法,同步制发了《履责全程纪实手册》,使同级监督工作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全年共制发同级监督有关通知23份,发放《纪实手册》388本,市纪委向同级党委提交工作意见建议专题工作报告两份,向同级党委、同级领导制发监督建议书或提示函31件,县乡两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谈心谈话159人次。
  稳步推进基层监督。积极推进监察联络站试点工作,选择钱湾村、育才社区等7个村(社区)为试点,设立村(社区)监察联络站,选聘联络站站长及站员21人,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体运作。结合实际制定了监察联络站工作纪律及工作报告等7项规章制度,配套制发了《工作纪实手册》。全年7个试点村(社区)监察联络站共列席村(社区)两委会议43次,开展财务及重大事项决策督查27次,走访居民65人次,解决问题8个,有效打通基层监察监督“神经末梢”。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严格落实省纪委工作要求,稳步开展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试点工作,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请示报告等5个制度,将6个纪检监察室、15个乡镇(街道)纪(工)委、8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整合划分为6个监督工作协作区,变“分散作战”为“协同作战”,努力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贯通联动、一体推进。
  (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反腐成效不断巩固
  坚定有力推进反腐肃贪。严格按照“三个坚决查处”要求,以统筹“三个效果”为目标,坚持紧盯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要问题实施精准处置,健全纪检监察室分工联系单位机制,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95件,立案1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5人,乡科级立案1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同时,坚持严把办案安全关,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不断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精准化、规范化。发挥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作用,全年共下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各10份,针对日常督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推动相关党组织和发案单位查漏洞、补短板、建制度、严管理,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召开全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观看《忏悔录》《覆鉴》等书目及警示片,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各类信息3300余条,典型案例172期933起,组织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200余篇,进一步筑牢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上级指导意见,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全过程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和策略,切实做到定性准确、量纪恰当。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03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476人次,占比94.63%,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胆容错纠错,集中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1名干部的失实举报问题进行了澄清正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锻造纪检监察铁军,自身建设有效加强
  强化党建引领。注重党建和业务双促进、双融合、双提升,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增强委机关党总支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年共组织参与清明祭奠英烈、“创建文明城,党员做先锋”签名宣誓等活动36次,丰富机关文化生活载体,展现积极向上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注重干部培养。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全员培训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全员培训、以案代训、结对帮带等方式,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3次,通过率100%,并选派7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对担当作为干部优先提拔任用,共提拔重用乡科级干部5人,晋升职务职级5人,选任股级干部3人。
  严格自我监管。畅通监督渠道,建立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聘请19名市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推动监察工作自觉依法接受民主监督。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请销假制度,出国(境)备案制度,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等规章制度。立足关键节点,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发送《提醒函》722份。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全年共处置2名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虽然得到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仍需久久为功,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遏增减存的任务仍然很重,发生在基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存在;二是监督工作还存在不足,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路径把握不够准确,日常监督成效还不够凸显;三是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发挥不充分,“不敢腐”的震慑还有弱项,“不能腐”的笼子还有短板,“不想腐”的自觉还有差距,以案促改工作还需不断深化;四是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有力,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五是面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与肩负的使命还有差距。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监督体系,有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集安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围绕省纪委“1133”工作思路、通化市委“145”发展思路及我市“十四五”规划有效落实,以“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提升年”为抓手,以提升监督质效、办案质效、改革质效、治理质效和队伍建设质效五个质效为目标导向,深入贯彻落实通化市纪委“333”工作举措,即,突出三个统筹:监督力量统筹调动,监督机制统筹联动,监督任务统筹推动;抓好三个持续:监督措施持续细化,监督责任持续强化,监督效能持续深化;做到三个精准:正风肃纪精准有力,惩贪治腐精准发力,护航发展精准助力。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为加快实现集安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努力践行“两个维护”
  注重政治引领。把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系统学习、分类研究、对表贯彻,不断完善推动工作思路、办法和举措。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方向坚定正确、行动坚决有力、措施精准有效。
  加强政治监督。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监督重点,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紧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打捆式”“点穴式”“专题式”监督,推动党中央、省委、通化市委和我市关于“十四五”时期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突出政治生态建设。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动态分析和研判工作,着力构建政治监督、政治画像、分析研判、修复净化同向发力、相互衔接的闭环机制。做实民主生活会政治监督,坚持从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不断强化对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二)坚持精准履职,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保障促进作用。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指向,聚焦集安“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实施“十大行动、百项工程”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切实做到全程监督、跟踪监督、精准监督,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改革发展大局的错误行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我市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助力优化良好发展环境。全面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100条》,紧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环节开展“靶向”监督,坚决整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不力、行政审批“中梗阻”、执法监管不当等突出问题,全力破解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
  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氛围。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有关规定,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对搞诬告陷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办好案件、查清问题的同时,切实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持续纠治“四风”,深化作风建设成效
  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靶向纠治,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深化治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习惯当“二传手”、搞“包装式”“一刀切式”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以及困扰基层的变相发文开会、微信工作群过多过滥、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
  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纠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虚开发票套取公款、不吃公款吃老板、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隐形变异问题,巩固拓展党员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监督重点,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狠刹奢侈浪费歪风,营造节俭文明、风清气正的氛围。
  (四)强化基层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落实监管和工作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集中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在教育系统开展“乱办班、乱补课”加重群众负担问题专项整治;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套保”“过度医疗”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在法院系统开展干预审判、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专项整治,把监督的“放大镜”牢牢聚焦在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情上,适时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以案促改”工作,高质量开展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全面提升基层监督实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进一步落实好《省纪委监委开展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推进协作监督、制定制度等工作进入实质性运作,持续提升监督工作协作区质效,并形成具有较强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和配套制度,为我省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工作提供集安经验。强化对基层监察对象的监督约束,以村、社区监察联络站为抓手,探索推行党支部纪检委员、监察联络站联络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三员”合一,实现“1+1+1>3”的效果。按照上级纪委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打通基层精准监督“神经末梢”。
  (五)擦亮巡察利剑,提高巡察监督效果
  不断强化政治巡察。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等政治巡察的监督重点,抓住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主要矛盾开展监督,注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辨析问题、查找根源。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十四五”规划、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集中巡察,适时组织“回头看”,打好巡察“组合拳”,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完成十五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
  不断深化整改实效。落实约谈提醒、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把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担起来、落下去。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和核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系统梳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结合起来,把解决共性问题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形成高质量分析报告,为市委提升治理效能提供决策参考。
  (六)履行监督首责,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不断强化日常监督。聚焦关键领域、人群、节点,把握各部门政治生态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确保日常监督、研判有理有据,压实党委(党组)政治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通过参加、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相关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及时指出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议事决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实近距离、常态化的日常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多使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大力推进同级监督。把监督推动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同级监督的有力举措,积极探索加强同级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协助党委落实提醒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倾向性问题,及早打招呼及时解决。协助同级党委进一步提高监督意识,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推动班子成员从“要监督我”向“我要接受监督”转变。探索定期开展巡察整改汇报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运用报送专报、开展“一对一”提醒谈话“两会一报一谈”监督机制,重点紧盯主体责任、履职尽责、选人用人、权力运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严格加强换届纪律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纪律监督,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信访举报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对涉及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核查、反馈,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以及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全面筑牢换届纪律防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深入落实《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干部。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说明情况抽查核实力度,提升谈话函询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实施规范精准问责,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党员干部暖心提气,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申诉权。
  (七)深化标本兼治,持续一体推进“三不”
  坚定不移高压反腐。运用“三不”一体理念,着眼“三效统一”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通过高质量查办一批案件,凸显效果,形成震慑。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严肃整治收送“雅贿”,滥用职权借“影子公司”输送利益问题。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通过高质量查办一批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有效做实“后半篇文章”。突出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双促”工作,推动发案单位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标本兼治。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跟踪问效,切实提高建议书执行落实的严肃性。加强思想教育,夯实治本基础,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更加聚焦、精准、有力,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
  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把能力要求和目标要求贯通起来,结合涉案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特别是政治生态状况,做细做实初核工作,实现对问题线索精准研判和对客观证据精准固定。把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贯通起来,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和优质案件评选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把保持办案力度和确保办案安全贯通起来,守住无办案安全事故、无违规办案问题发生的“双无”底线。坚持全程管控、防范为先,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八)对标任务要求,持续深化自身建设
  加强政治能力淬炼。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
  加强业务技能锻炼。探索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集中轮训、专题培训等业务培训方式,持续开展实战练兵,着力增强专业化能力。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打通纪检监察系统不同板块,畅通系统内外干部交流渠道,推动形成“一池活水”。建立健全干部考评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用好职务职级转任相关政策,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动力。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有计划地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岗位锻炼,客观、公正、明确区分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干多干少的情况,做到奖惩分明,努力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的工作氛围。
  加强干部作风磨炼。要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突出抓好《工作手册》编制执行,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同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从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定期分析研判、随机抽查核实。带头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让执纪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警钟长鸣,利用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纪检监察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坚决查处泄露案情、以案谋私行为,从严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永葆初心、勇担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集安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主办: 中共集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集安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 集安天马网 建议IE8.0 1200×900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2008-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120058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