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通化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对中共集安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集安市公安局党委、中共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共集安市人民法院党组、中共集安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6月11日,分别对以上五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中共集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对集安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6月11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向集安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集安市委政法委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专门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常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不见底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罢休”,先后召开工作部署会1次、调度会2次、政法委员会3次,迎接集安市委巡察办指导检查2次,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通过整改,集安市委政法委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更加务实严谨,有力地推动了政法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关于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要求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落实制度要求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6月底,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1轮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分析研判工作指导,对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和形势分析工作进行了一对一指导。之后借7月第二次政法委员会和8月省矛盾纠纷排查培训会有利时机,市委政法委又专门对研判工作进行了单独强调,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通化市手册规定,每2个月开展1次分析研判。截至12月,15个乡镇(街道)已累计开展分析研判90次;②7月、10月、11月,市委政法委深入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调研指导3次,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③已将乡级综治中心分析研判工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并将会议记录模板发送至各乡镇(街道),进一步督促和规范了乡级综治中心形势分析研判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2)针对推动工作落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市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集安市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研判机制》,明确了研判主体、研判形式和具体要求;②市委政法委严格执行研判机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汇总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判当前形势,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截止目前,已开展分析研判3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3)针对落实保密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6月27日,市委政法委全面审查了涉密人员脱密期,立即纠正脱密期缩短错误,对涉及的2名人员脱密期延长至2年,并于10月13日,对脱密期内2人进行电话回访;②2025年7月,办公室制发涉稳风险提示函,分发至各乡镇(街道),7月、10月、12月分别到基层综治中心对保密工作进行指导,认真落实各项保密举措,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③2025年12月将保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对基层综治中心保密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压实保密工作责任。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问题
关于为民服务举措落得不实的问题。
(4)针对推动“雪亮工程”建设不深入,智能安防小区建设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7月,阅莲新城B座、阳光四期、云水之滨、绿禹山庄4个小区监控设备已全部配备修复,运行良好,对保障小区治安起到了积极作用;②市委政法委联合市物管中心,不定期深入相关小区进行检查,督促小区物业做好日常运维,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截至目前已开展相关检查2次,所有监控设备均能正常运行。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5)针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集安市委政法委制定了《集安市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制度》和《集安市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会议计划》,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和标准;②2025年7月已组织召开1次会议(全年已召开2次,其中5月份已召开1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事宜,完成集安市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制定,并形成报告。
进度判定:已完成。
(6)针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认真起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对“存在问题和不足”部分,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思考、认真总结,针对提出的问题上细研究,积极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②对照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向各科室征求意见建议,经梳理后提交政法委员会议讨论并于2025年7月形成终稿,科学制定了集安市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共9方面35条,严格按照清单开展工作,不允许再次出现“实际未开展”的情况,严防工作部署流于表面,目前,清单内9方面35条工作已全部完成。
进度判定:已完成。
(7)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9月17日,召开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会议,分管领导对各科室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②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照《集安市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方案》,结合各科室容易产生和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关键岗位及重点人员,重新全面深入排查风险点8条,其中中风险5条,低风险3条,已全部按照风险等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8)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和管理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规范会议召开程序,并及时进行记录归档;②对新培养2名党员的卷宗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未发现其他存在问题;③2025年7月18日,组织全委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确保全体党员能够熟知换届流程;④制定《集安市委政法委支部党员发展过程材料审核机制》并遵照执行,确保今后发展党员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9)针对考察程序缺项,文书档案归档不严谨,考察材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7月18日,组织全委干部学习《集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流程,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工作过程中将注重严把审核关,采取人事干部、主管人事领导逐级审核把关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②2025年7月3日,办公室对未归档的职级晋升批复文件及时进行归档;③研究制定《集安市委政法委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与规范条例》,在选拔任用流程和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在民主测评、票数统计等易出错环节实行“AB岗双核查”,避免工作疏漏。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0)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7月29日,将2023—2024年基本户利息1397.52元上缴国库,按月清查基本户利息,确保及时足额上缴;②2025年7月3日,将2022年11月、2024年8月5张未签字的差旅费报销单补充完整;③2025年7月3日,制定《集安市委政法委财务报销管理办法》,2025年7月4日,利用集中学习组织全委干部学习《集安市委政法委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杜绝再次出现报销手续不全问题。
进度判定:已完成。
(11)针对工会会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6月15日,建立工会会员信息动态管理台账,对工会会员进行动态管理。并组织财务人员以及全委干部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②将2名原非工会会员在2024年中秋节超范围发放的2份工会福利以现金400元的形式全部收回,工作人员已将此款项退回工会专项资金账户。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关于职能责任履行方面问题
1.关于综治维稳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2)针对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7月,市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集安市“护校安园”专项会商研判制度》,以制度机制形式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定期开展分析研判,部署下步工作;②2025年8月,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暑期汛期涉险公共区域防溺水工作暨第三季度护校安园工作会议,通报了全国全省溺水案件情况,对暑期学生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5年第四季度工作会议将于12月召开,重点研究部署专门学校相关工作;③推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以常驻、轮驻形式入驻县级综治中心,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实时共享、问题联治。
进度判定:已完成。
(13)针对监督审核职责履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市委政法委与城东街道和住建局等单位取得联系,督促其将评估主体意见、评估单位意见签字补齐,现均已完成;②市委政法委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审核留档“分离”机制》,明确维稳科科长为备案审核负责人、维稳科科员为备案留档负责人,审核负责人负责审核评估报告并出具备案表,留档负责人负责复核备案表并留档备查;③已敦促清河镇落实好看护认定职责,组织辖区公安、民政等人员力量入户走访,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并将认定材料报送至市委政法委综治科审核;④市委政法委每季度末调度各乡镇街道随访工作情况,对各乡镇街道看护认定工作进行检查审核,截止目前已调度2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14)针对督导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6月、10月、11月,市委政法委深入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调研指导3次,检查指导问题发现3个,要求乡镇(街道)限期整改;②3次调研指导过程中,对上次调研指导指出的3个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改成效是否明显,避免出现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③已将督查检查整改成效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用考核督促责任主体整改落实。
进度判定:已完成。
2.扫黑除恶工作把关不严。
(15)针对对部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统筹调度、督导把关不严,归档材料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纪军与扫黑除恶工作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工作错误,要求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杜绝问题再次发生;②市扫黑办深入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工作指导,与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开展座谈,通报巡察反馈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在报送扫黑除恶材料时注重梳理总结并加强审核把关;③市扫黑办研究制定了《扫黑除恶材料“双审”制度》,将扫黑除恶资料调度汇总和审核留档工作分离,各自明确专人负责,实行材料收取人“初审”、材料归档人“复审”,确保相关材料准确规范。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问题
1.关于巩固整改成果不到位的问题。
(16)针对整改落实缺乏长效机制,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不久后又重新出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明确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2025年7月18日,组织全委干部学习《集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吉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专门对干部公示期等重要节点进行了讲解。②2025年7月11日,完成3个未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补录、财务系统入账及标签粘贴工作;③2025年7月3日,制定《集安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全流程管理制度》,2025年7月4日,利用集中学习组织全委干部开展培训,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集安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全流程管理制度》,结合典型案例剖析存在风险,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整改效果不佳的问题。
(17)关于问题整改措施不力,没有做到标本兼治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政法各单位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人参企业等138家企业进行2次调研走访,政法委对各单位走访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并对实际走访情况和成效进行了打分评价,各单位均获得优秀评级。组织政法单位、人参产业法治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参企、商户代表召开“法治护航 助企兴商”人参产业法治服务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1场,会后,人参产业法治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帮助参农参商制定了部分涉参合同模板,正在制作人参法治宣传片,计划在澳洋人参市场大屏幕轮播,不断向参农参商传播法律知识。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整改成效为新起点,推动政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铸魂。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整改经验融入理论学习实践,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政治忠诚的思想自觉。
二是狠抓成果巩固防反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开展常态化“回头看”,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复核,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严防问题回潮复燃。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担当。以整改提升的治理能力赋能平安建设,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集安市人参产业法治服务中心业务功能拓展,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固根本。针对整改中新制定的工作和业务制度,要积极推进,坚持执行,将整改成效与队伍建设、日常工作深度融合,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为集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6210658;邮政信箱: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中共集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1134);邮编:134200;电子邮箱:zfwbgs012@163.com。
中共集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集安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通化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对集安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2025年6月11日,通化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向集安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集安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政治自觉。通化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反馈意见以来,集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先后6次召开党委(扩大)会、领导小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持续部署推动,动员全警不断增强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迅速将巡察反馈意见印发给党委班子成员和各警种部门,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党委班子成员带头研究整改举措、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各警种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形成了凝心聚力抓整改的共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安市公安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统筹组织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并抽调精干警力组建巡察整改专班,专责抓好整改落实。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其他党委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部门整改工作。局党委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汇报,有力传导整改压力,加快整改进度。根据整改任务和要求,各警种部门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三)坚持统筹推进,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针对通化市委提级巡察反馈的问题,集安市公安局党委在深刻反思剖析、逐条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确保整改工作进度清晰明了,推动整改落实首尾接连、一以贯之,科学指导全局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在集安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机构的监督指导下,采取定期通报、重点督办和销号管理等方式,挂图作战、持续加压,强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执行党内重要制度不严的问题。
(1)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了《集安市公安局请示报告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19项向上级请示报告事项,为做好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遵循。巡察反馈整改以来,累计向上级请示报告18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
1.关于基层派出所建设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2)针对公安局党委对基层治安需求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将原花甸派出所代为管辖的台上镇、财源镇,划分至台上派出所、财源派出所分别管辖;二是为台上、财源两个派出所配齐警力装备,现已实体化运行。整改后,公安派出所警务力量从“分散奔波”转为“扎根辖区”,基础信息采集效率有效提高,出警效率大幅提升,辖区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公安派出所基层治理战斗堡垒作用凸显。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3)针对纪检干部力量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设立内部纪检监督员的通知》,在23个科室中设立内部纪检监督员。结合机构改革和支部换届,将政治教导员、支部纪检委员、纪检监督员列为兼职纪检干部并纳入到大监督格局中,增强内部监督力量;二是为机关党委配备2名专职和2名兼职纪检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纪检干部专题培训会6次,开展纪检干部内部专题培训5次;组织全局40名兼职纪检干部开展纪检业务专题培训会1次,进一步提高了兼职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和监督执纪水平。
进度判定:已完成。
(4)针对党纪学习教育举措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的学习通知,要求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二是2025年7月16日,政委对机关党委副书记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鉴,严防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已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两轮督导检查,发现整改问题21个,均已整改完毕。
进度判定:已完成。
(5)针对廉政风险排查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细致问题的通报》,对未排查、未上报廉政风险点的1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下发《2025年集安市公安局廉政风险防控方案》,组织全警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41个,其中:中风险12个,低风险29个;三是对各部门上报的风险排查登记表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党委进行三级审核,未发生廉政风险上报不及时和未上报现象。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6)针对干部文书档案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集安市公安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选拔任用股级干部须具备的条件、履行程序、任前审核、工作备案、任职回避、“十不准”纪律要求等内容;二是对11名股级干部考察材料缺项内容补充更正,查清了谈话记录和参会人员名单等佐证材料,补充填写了考察组成员、材料形成时间等缺失要素。并结合市委组织部下发的《股级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进一步明确考察材料需包含的核心要素,统一格式、填写要求和审核标准,从源头上避免以后相似问题的发生;三是组织政工室、机关党委等部门16名同志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题培训,对干部任用流程、审核材料清单和干部提拔考察文书档案撰写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切实提升了考核人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进度判定:已完成。
(7)针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对40周岁以下、任一级警员满3年的年轻干部基本信息梳理,进一步完善了年轻干部档案,全局现有年轻干部141人;二是下发《关于开展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通过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确定了考察对象,经党委研究确定近期优秀年轻干部7人、中期优秀年轻干部10人、远期优秀年轻干部37人;三是制定《集安市公安局年轻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工作计划》,通过3年系统培养,实现年轻干部政治素养全面提升、专业能力显著增强、实战本领过硬扎实。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各单位以所队为学习小组,组织年轻干部开展学习3次,参加警示教育活动1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8)针对重点岗位人员选任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警务保障室财务人员分工调整,会计岗位由具备丰富财务工作经验民警担任,确保财务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二是2025年8月21日完成了招录会计审计职位的笔试、面试等流程,拟录用人员已到岗开展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使用不严的问题。
(9)针对大额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资金支出超过5万元的项目,全部提请党委会议审议,确保资金支出合法合规、使用规范。今后将根据《集安市公安局财物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大额资金支前必审程序,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进度判定:已完成。
(10)针对应缴款项上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利息结余全额上缴国库,此外将处置车辆拍卖款通过汇缴缴款书上缴国库并入账,完成缴库任务;二是修改完善《集安市公安局财物管理制度》,明确每季度利息收入统计核对、年底将利息净值缴库的具体要求;三是组织警务保障室全体人员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专项培训,重点学习非税收入缴库流程及规范要求,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进度判定:已完成。
(11)针对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集安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组织各部门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次,驾驶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二是严格履行公车审批程序,规范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用车申请、审批、存档流程实现闭环管理,有效杜绝公车私用、违规派车等问题;三是明确警务保障室为全局公务用车管理牵头部门,对各警种部门驾驶员培训、公车审批等工作完成了两轮监督指导,发现隐患9处,已通报整改。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职能责任履行方面
1.关于履行执法办案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12)针对清理刑事挂案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案件评查工作小组,由两名副局长任组长,抽调多名业务骨干开展案件评查,推进刑事挂案清理工作;二是逐案审核并建立挂案台账,办案部门提交案件自评表及挂案原因,案件评查工作小组对自评表与挂案原因进行复核,指导案件办理,及时推进案件清理,共召开推进会议2次,指导案件办理,目前刑事挂案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未能及时办结的案件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由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推进案件办理。
进度判定:已完成。
(13)针对案卷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件卷宗开展系统性逐案排查,累计梳理出存在签字缺失、勘验记录不规范案件2起,已完成对原办案人、勘验人及见证人的全链条追溯,所有缺失的签字材料均补充完善;二是按照季度核查要求,对6起涉林案件开展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核查,未发现签字缺失、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三是严格按照案件办理四级审核程序,明确法制员初审、大队领导复审、法制部门审核、分管领导终审的具体职责与操作流程,确保各环节审核标准统一、权责清晰。目前,通过四级审核流程办理涉林案件6起,经严格把关,案件文书无缺失、程序无瑕疵,均符合规范要求。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4)针对公安局党委对基层派出所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缺少监督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派出所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全市派出所按时完成季度全覆盖检查任务,并对派出所季度覆盖检查情况跟踪督导;二是组织派出所所长、业务副所长、社区民警开展消防业务培训3次,培训人员74人,基层民警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看守所管理存在疏漏的问题。
(15)针对律师会见和提讯提审提解登记表必填信息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看守所收押接待大厅醒目位置设置了提示标牌,并明确责任民警及时提醒执法办案人员、律师详细填写登记簿册;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规范看守所羁押人员提解、提审、会见工作的暂行规定》,对被羁押人员提解、提审、会见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同时,完善集安市看守所执法簿册填写规范,将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现已推行落实;三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采取值班民警交接日互检、主管狱政副所长周查验等方式,对提审、会见等簿册填写是否规范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五)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巩固整改成果不到位的问题。
(16)针对公安局党委缺乏持续整改意识,整改工作未能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机关党委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时存在执行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的问题,2025年8月27日,由政委对机关党委副书记进行了约谈;二是通过公安队伍状态监测,及时发现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共报送“三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6期,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整改效果不佳,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后反弹复发的问题。
(17)针对食堂采购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集安市公安局警官食堂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物品必须经食堂管理员和2名食堂工作人员共同签字验收确认,方可入库;二是明确专人负责《食堂出入库登记表》填写,并组织开展业务指导,确保食材的入库量、出库量和库存量登记准确详细;三是严格食堂台账式管理,自2025年8月起按月对《食堂出入库登记表》和“进货确认单”进行梳理汇总、装订成册,统一进行保管。
进度判定:已完成。
(18)针对问题整改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集安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补充完善财务科目摘要记录内容,明确记账凭证需详细记录业务发生主体、时间、事项性质、资金用途等关键内容;二是落实警务保障室明确专人负责审核记账凭证,对全局记账凭证按月进行审核,全面排查财物科目摘录记录不全面、不详实情况,累计审核记账凭证728条,发现并整改问题3处。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下一步,集安市公安局党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公安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尤其是中长期整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警。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持续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集安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多想办法、找准路径,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件一件解决,一项一项落实,持续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摒弃“过关思想”,持续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慎终如始抓好各项整改措施推进落实,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推进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逐项对照检查,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三)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注重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紧盯选人用人、资金使用、执法办案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着力解决显性问题、共性问题和隐性问题,以制度规范化保障巡察整改长效化,推动集安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7543555966;邮政信箱:集安市黎明街道1159号,集安市公安局机关党委收;邮编:134200;电子邮箱:884341122@qq.com。
中共集安市公安局委员会
中共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对中共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6月11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向中共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方向不偏。院党组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各项要求上来,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克服积弊、推动发展的具体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以党组书记张钦春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认领,对存在的问题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聚焦反馈问题,实施精准发力,确保整改举措扎实。院党组高度重视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反馈意见,召开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在征求组织部、派驻纪检组、巡察办、宣传部意见后,制定了《中共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确保工作层层有落实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三)深化成果运用,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成效长远。院党组坚持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着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巩固整改成果。整改期间,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工作思路,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提升检察工作,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从而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以教育学习为契机,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成效,端正学习态度,杜绝流于形式,提升干警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二是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干警观看《警醒·2025》、学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等,引导全院干警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2)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强化思想认识;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干部廉政档案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开展2025年度全院干警廉政档案更新工作,全体干警的廉政档案已完成归档。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党建工作不扎实。
(4)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集中学习《中共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党组议事决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切实提升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进度判定:已完成。
(5)对基层党组织制度理解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强化党务干部对基层党组织制度的理解,提升业务素能;二是修订《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强化制度落实,规范组织活动,高标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进度判定:已完成。
(6)对党员的吸收与管理有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流程,夯实党员队伍;二是支部组织委员为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进行传导培训,及时传授党务工作先进经验,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进度判定:已完成。
3.选人用人工作有疏漏。
(7)中青年干部库动态管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对我院优秀中青年干部名册逐一核查,摸清底数,更新优秀年轻干部库;二是每年定期开展优秀年轻干部库更新工作,确保优秀年轻库中干警符合年龄要求;三是研究制定《优秀年轻干部库管理办法》,明确纳入标准、条件,以及调整、更新办法,注重教育、培养中青年干部,选优配强干部队伍。
进度判定:已完成。
(8)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考察材料自查表,由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归档材料时填写,确保考察材料规范、内容完整、信息准确;二是加强干部工作业务学习,围绕《集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内容开展学习,进一步增强人事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进度判定:已完成。
4.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
(9)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召集各业务部门内勤人员开展车辆申请流程制度学习,提高内勤人员对警务特种用车的规范使用意识;二是更新车辆使用登记表,对警务特种用车进行明确标识,合理使用公务车辆;三是加强车辆管理人员审批意识,严格区分警务特种车辆和普通车辆使用范围。
进度判定:已完成。
(10)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收回不规范报销差旅费到本院基本账户;二是组织财务部门人员进行学习,强化财务部门初审责任,严格对照制度标准,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逐一核查;三是组织各业务部门内勤人员开展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学习,确保相关人员熟知差旅费制度要求。
进度判定:已完成。
(11)工会会费支出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工会会员名单,对1名已办理入职手续但未缴纳会费职工,补交应缴会费到院工会账户,并严格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围绕《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学习,熟悉工会相关知识,确保今后工会工作准确高效。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关于职能责任履行方面问题
1.执行公诉流程不严格。
(12)审批流程倒置。
整改情况:第一检察部组织开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刑事程序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各员额检察官严格按照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案件办理。
进度判定:已完成。
(13)案件办理超期。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优化办案资源配置,根据案件类型、复杂程度和办案人负荷,动态调整办案分组和案件分配,并加强与案管部门的相互配合,避免出现案件办理超期问题。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司法救助审查不细致。
(14)案件卷宗要件不全,申请材料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第三检察部人员学习省委政法委、通化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档案归档工作;二是对所有归档卷宗执行双人复核制度,在卷宗后附案件质量检查表,案件卷宗须经承办人自我检查和案卷整理人检查后签字归档,确保归档要件完整性和材料充分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进度判定:已完成。
3.检察监督工作有疏漏
(15)案件讨论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已由办案人调取相关案卷卷宗,及时补签参与讨论人员签名;二是开展办案程序培训,要求全体办案人员在案件讨论后立即完成签名,避免漏签,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层层审核,在案卷归档时要进一步检查案卷材料,辅助办案人员在最后归档装订、交卷时再进行核查,确保文书质量;三是案管部门加强对案件流程监控,同时,各部门成立案件质量检查小组,由小组成员对本年度办理的案件进行检查,杜绝案件讨论未签字、文书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
进度判定:已完成。
(16)制发检察建议书不规范。
整改情况:法律政策研究室组织本院全体员额检察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案件承办人在制发检察建议书时严格遵循上述规定。
进度判定:已完成。
(17)备案程序未履行。
整改情况:组织办案人员集中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各承办人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备案程序,7月份以来,所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均在5日内完成了向上级院备案。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卷宗管理不到位。
(18)卷宗材料有缺失,部分卷宗归档材料无法佐证案件情况。
整改情况:办案人调取了相关案件卷宗,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补签了送达回证日期,并制作了备考表装订入卷。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关于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方面问题
1.巩固整改效果不佳。
(19)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照《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对2025年全院干警填报的《廉政风险防控分析表》进行自查梳理,并将2025年与2024年《廉政风险防控分析表》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对发现风险点排查不严密、填报雷同的情况均整改完毕。
进度判定:已完成。
2.问题整改不彻底。
(20)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学习,规范项目支出范围和基本支出范围标准;二是修订《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预算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支出。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一)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以理论武装巩固整改共识。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思想共识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行动自觉,将“整改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的理念根植于心,以常抓不懈的理论武装夯实整改思想根基,确保巡察反馈的思想层面问题不反弹、整改共识不弱化。
(二)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以闭环管理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融合到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来,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上。深入贯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检察人员“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闭环管理,切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三)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以头雁效应深化整改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做为检察机关,要抓好党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头雁效应”的过硬作风引领队伍建设提质增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加强检察队伍管理,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全力打造一支队伍优良、业务精湛的检察队伍,让整改成果真正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6235788;邮政信箱:集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集安市建设街1329号);邮政编码:
134299;电子邮箱:1210498090@qq.com。
中共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中共集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对中共集安市人民法院党组(以下简称:集安法院)进行了巡察。2025年6月11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向集安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集安法院党组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先后召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反馈意见,梳理整改问题,并逐项进行剖析,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分工台账,理清工作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地,取得成效。截至目前,所有反馈问题均已得到实质性解决,并整改完毕。
二、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执行党内重要制度不严的问题。
(1)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本院已将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情况上报至集安市委,今后,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属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等重大事项,均按规定报备程序;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省、市法院及市委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确保全院干警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深入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三是制作完成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呈报表、流程图,避免各部门因流程不清晰导致的报告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
进度判定:已完成。
(2)针对工作方案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议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成员认真准备发言材料,针对学习内容发表心得体会,推动理论学习与实践思考相结合;二是对全院各部门业务骨干开展公文写作专题培训,提升了干警综合文稿撰写能力,未出现公文照抄照搬和无主送机关情况。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3)针对调查研究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推进整改,有效纠治了形式主义倾向;二是实行调研报告“两审一报”制度。制作调研(调查)审批单,通过“两审一报”制度审核后报送,确保了成果质量。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
1.关于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4)针对立案窗口设置不便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立案庭玻璃隔断进行修缮,保留适当高度的办事窗口,整改后更加方便办事群众与法院干警畅通交流、传递材料;二是清河法庭立案窗口也已经升级改造完毕,提升柜台高度、增加窗口宽度,更加有利于群众和办事干警沟通,提升群众诉讼服务体验。
进度判定:已完成。
(5)针对执行案款清理动作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专项清理小组,对历史积存的执行案款进行全面盘点和梳理,明确每一笔暂存款对应的案件信息、被执行人及金额等细节,建立详细台账。目前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暂存款已经清理完毕。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6)针对纪检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纪检工作力量,制定了《集安市人民法院廉政专员管理办法》,各部门选派人员作为廉政专员,开展纪律检查等工作;二是对从事纪检工作的干警就如何查办案件提升法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行培训,增强纪检队伍履职能力。
进度判定:已完成。
(7)针对党纪知识竞赛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已通过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开展党纪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制定《集安市人民法院知识竞赛、考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知识竞赛活动流程,提升了知识竞赛的严肃性、真实性。
进度判定:已完成。
(8)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及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完成风险清单化管理;二是召开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会议,成立廉政风险评估小组,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行性、危害程度等因素,建立分级管控机制。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9)针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资源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杜绝资源闲置与浪费。二是盘活优化存量资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进闲置空间合理转化利用,确保各类资源物尽其用,发挥效能。
进度判定:已完成。
(10)针对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集安市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晰各部门第一位接待来访、来电、来信的诉讼服务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对其所受理的各类事项负有及时、规范办理或引导、转交、答复责任,避免出现立案互相推诿或者其他事项推诿现象的出现,截至目前,未出现推诿现象。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1)针对专职党务岗位空编运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人事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条例,提升干部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集安市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股级干部工作方案》,加大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已组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已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激活干部队伍“蓄水池”。
进度判定:已完成。
(12)针对党建述职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包括参观廉洁教育馆、文艺表演、普法宣传、重走抗联路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二是建立《2025年集安法院党建工作要点》上半年任务清单和成果清单,梳理工作要点,并通过党支部会议,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明晰党建工作路径。
进度判定:已完成。
(13)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召开支委会扩大会,支委成员和党小组成员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二是按照《2025年集安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要点》开展工作,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召开相关会议。
进度判定:已完成。
(14)针对法官专业能力提升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开展以庭室为单位的集中业务培训,由庭室负责人围绕工作重点及常用法律法规等内容对本庭室所有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干警业务水平;二是启动“青蓝结对”培养模式,选拔优秀法官与年轻法官助理结对帮扶,实施“按需施教、靶向培养”。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15)针对法官后备力量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集安法院招录法官助理,充实集安法院司法后备力量;二是组织开展座谈交流会,通过司法考试的司法行政人员分享法考经验,鼓励年轻干警积极学习并参加司法考试,其中对符合入额条件的干警已启动入额程序,及时递补法官空缺;三是针对集安法院已经通过司法考试的司法行政人员,及时调整部门,鼓励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审执一线、重点工作、急难险重岗位上磨炼品行、锻炼本领、选优配强干部队伍。
进度判定:已完成。
(16)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明确禁止“公款私存”,严明财经纪律;二是已制定《集安市人民法院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进度判定:已完成。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17)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会计核算的日常审核与监督;二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关内容,提升业务规范意识和操作准确性。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职能责任履行方面。
1.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18)针对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院内规定的维稳工作责任制,坚持院党组领导,并定期向院党组汇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涉稳风险调研工作,并形成了专项调研工作报告。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信访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19)针对信访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集安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接访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与工作要求,确保制度得到刚性执行;二是优化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反馈等全流程,确保闭环管理。
进度判定:已完成。
(20)针对信访登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作来信来访登记簿,完善来信来访登记内容,并认真填写,对信访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并掌握化解进展,优化信访事项闭环管理。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工作流程不严谨的问题。
(21)针对案卷和法律文书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安法院已按照《2025年集安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将案件质量评查纳入常态化工作;二是已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文书制作专项培训,围绕文书格式规范、撰写技巧及常见问题展开讲解,提升参训人员专业能力;三是已组织开展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制作规范与内容准确性。
进度判定:已完成。
(22)针对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业务培训,要求送达人员在送达过程中详细记录送达时间、地点、方式、受送达人或代收人信息,送达结果及出现的特殊情况等;二是对巡察发现送达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并制作送达回证填写模板供工作人员参考,减少人为失误。召开干警业务培训会,向全体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阐释送达的法律意义和规范要求,就文书送达,文书制作及卷宗装订等问题进行培训,提升司法辅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五)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巩固整改成果不到位的问题。
(23)针对2020年集安市委常规巡察反馈的问题,本次巡察发现法院2023年再次出现。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准则》,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已补充登记固定资产,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目前,集安法院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为切实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整改成效常态化、长效化,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效果评估,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制度机制是否健全有效、整改成效是否得到群众认可。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将其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加强跟踪问效,坚决杜绝“过关”思想,防止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确保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持续性。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注重从制度层面查缺补漏。对整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作风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将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契机,把整改成效切实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自觉将整改成果融入法院党的政治建设、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干警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中,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促进全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6235693;邮政信箱:集安市新建街788号集安市人民法院 政治部收;邮编:134200;电子邮箱:jasfyzz@163.com。
中共集安市人民法院党组
中共集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对集安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6月11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向集安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中共集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
(二)分步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市委提级巡察第一工作组反馈要求,及时调度整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反馈意见实行专人负责、限时改进,一竿子插到底。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四)巩固整改成效。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司法局党组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工作作风等方面均有显著
提升,各项业务工作呈现出积极向好的发展态势。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制度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全面清理过时的制度20项;②研究制定《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其中。整改以来,各所共开展政治业务学习96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
(2)针对回访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开展对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及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进行未成年人回访制度学习培训;②制定回访登记表并按照规定期限开展回访工作,及时将回访记录表装订至卷宗,公法科并对法援中心是否进行回访登记进行抽查;③分管副局长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
进度判定:已完成。
(3)针对法律援助资料管理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开展对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及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进行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②将档案分类归档,按照年份、编号装订,建立档案目录索引,存放在卷宗保存专用档案柜中;③明确档案借阅范围、借阅期限,按照保密要求,设定禁止借阅或限制借阅内容,做好档案借阅登记。
进度判定:已完成。
(4)针对开展普法宣传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围绕“法律七进”工作记录,“法律明白人”培训等内容进行了1次指导检查;②围绕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工作记录制作等方面开展了1次业务培训;③分管副局长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研究制定了《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②组织召开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2次,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6)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3次集体约谈,下发十一假期提醒函。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分管领域开展常态化约谈提醒;②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集安市廉洁教育馆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部,并组织开展专题讲座1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工作作风不务实的问题。
(7)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收回住宿费用报销超出部分已全额上缴财政;②调整完善了内控手册,对财务人员开展了1次业务培训;③分管副局长对2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
进度判定:已完成。
(8)针对制度制定缺乏实际考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了司法所4项制度,要求司法所所长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例会;②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司法所年度检查范围,2026年年初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内容列入每年的常态化检查当中。
进度判定:基本完成。
(9)针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研究修改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档案》《人民调解员档案》,并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②对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档案开展了1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③分管副局长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0)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标“每季度至少讲一次党课”的规范要求,2025年已讲党课4次,确保党课频次达标;②组织专人对2024年“三会一课”记录进行全面核查,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的及时填写和定期核查。
进度判定:已完成。
(11)针对支部换届材料归档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专人对2022年支部换届、2024年支部补选材料开展专项核查,对现存的选票、批复等原始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②坚持举一反三,对2021年以来的支部换届材料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材料缺失问题。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12)针对中层岗位调配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结合基层司法所工作实际和岗位配备需求,选拔任用5名股级干部;②加强中青年干部培养,将40周岁以下、政治素质过硬的中青年干部纳入储备库,将新招录的2名公务员选派到基层司法所任职,并安排导师进行传帮带。
进度判定:已完成。
(1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了1次学习培训,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②研究制定了《集安市司法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③对2021-
2024年股级干部文书档案开展全面核查,梳理现存的任职前公示公告原始材料规范归档;④对9名干部职级晋升文书档案严格按照“一人一档”标准重新进行了整理装订。
进度判定:已完成。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②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出差审批单。
进度判定:已完成。
(15)针对公共收益上缴国库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围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等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了1次学习培训;②据核算2023、2024年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基本户利息并按要求上缴国库。
进度判定:已完成。
(16)针对工会会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3年端午节发放给3名退休人员的工会福利,折现已全部收回;②围绕《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了1次学习培训。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职能责任履行方面
1.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17)针对司法局行政复议卷宗程序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将邮寄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相关凭证附在行政复议卷宗中;②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人员开展了1次培训;③分管副局长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有漏洞的问题。
(18)针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研究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和社区矫正档案借阅登记簿,并安排了16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②研究制定了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开展了1次应急演练;③在社区矫正中心档案室、走廊、学习教育室配备了灭火器,开展了2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进度判定:已完成。
(19)针对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开展了2次社矫业务大讲堂,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②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与检察院联合对基层司法所进行了检查;③分管副局长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
进度判定:已完成。
(20)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规定;②严格跟踪把控社区矫正对象假期到期后情况;③分管副局长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卷宗管理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21)针对卷宗成卷归档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行政复议人员开展了1次学习培训;②对2024年、2025年已结案行政复议案件及时进行装订、归档;③根据《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及统计报表规范化制作实用指南》,明确口头及卷宗制作范围和制作标准;④规范卷宗制作标准,组织乡镇(街道)调解员开展了1次卷宗制作培训;⑤分管副局长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
进度判定:已完成。
(22)针对卷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联合检察院成立社区矫正检查小组,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1次督导检查;②组织各司法所对卷宗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③分管副局长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五)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23)针对2017年集安市委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结合基层司法所工作实际和岗位配备需求,选拔任用5名股级干部;②加强中青年干部培养,将40周岁以下、政治素质过硬的中青年干部纳入储备库,将新招录的2名公务员选派到基层司法所任职,并安排导师进行传帮带。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长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24)针对2017年集安市委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后,未做到常抓长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同时,各支部独立开展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司法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必须从政治高度看待和推进整改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调度,确保各项任务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要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6223018;邮政信箱: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政务中心1102室集安市司法局政治处;邮编:134200;电子邮箱:zzc3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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